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厦门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2019年拟资助4项基地重大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研究
新发展理念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研究
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允许非依托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基地重大项目的申报,基地应与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签定项目研究合同。
2.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相关部门的除外)。
3.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五年内)。
4.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6.《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7.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8.必须根据上述选题申报,不符合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项目资助
1.项目为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纳入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
2.资助额度5万元,请严格遵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专著、论文集、研究报告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五、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及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指定邮箱:chenshuping@xmu.edu.cn。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
六、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有项目成果在期刊上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作决策咨询参考时必须注明基地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否则不予确认。
项目成果为专著公开出版的,必须使用省社科规划办统一设计的基地标识(Logo),必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科规划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资助”(英文出版的研究成果注明:Major project funding for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base in Fujian province social science planning),同时注明基地名称及资助项目号。
未尽事宜,敬请联系。联系人:陈书平,联系电话:0592—2189618
附件:
1.《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
2.《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
3.《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厦门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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